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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的决策 成功的实践

——国家计委负责人谈三年来国债投资的成效(下)
2001-01-12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陆彩荣 我有话说

问:众所周知,国债投资最终要落实到建设项目上,请问你们是如何管理、使用国债资金并使其最终发挥出最佳效益的?

答:国债资金是人民的血汗钱,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瞩目。我们对用好国债资金、管好国债项目负有历史责任。3年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国债投资管理,保证了国债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这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是: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操作管理。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国家计委牵头,财政部、专业经济部门、银行、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有关方面成立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国债投资安排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农林水利、交通等七个专业小组。这些小组集中评审项目,提高了国债投资安排和项目选择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到目前为止,领导小组已召开16次会议。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也成立了国债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国债项目的实施工作。

为了加强国债投资的管理,我们还根据国务院的要求,通过建章立制,对国债项目的选择和国债投资计划的上报、编制、下达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确保投资的操作有章可循。各级地方政府大都建立了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项目建设责任。

第二,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切实搞好前期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各级政府、银行、咨询专家和建设单位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力求尽快把国债资金安排落实好。同时,严格遵循基建程序,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要求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都必须经过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评估,努力选准项目,认真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违反建设程序,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

第三,狠抓工程质量,加强资金管理。为确保国债项目工程质量,国务院召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口号。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和《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和完善了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国债资金的管理,从中央到地方都设立了国债资金专门帐户,有关部门还下发了一系列加强国债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债转贷地方政府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通知》、《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国债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中央直属粮库建设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管理的规定》等,建立了严格的国债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国债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健全和巩固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有力地促进了国债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四,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对国债项目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是管好用好国债资金、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保证。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亲赴长江大堤检查工程质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两次组织工作组分赴各地,检查落实资金到位、项目进展和工程质量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国家计委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派出稽察人员1100人次,稽察了308个国债项目。财政、审计等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今年以来,监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又联合组成了国债项目违纪违法检查组,对有关项目进行了监察。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制裁措施,对挪用国债资金、忽视工程质量等违纪行为起了应有的震慑作用。

从总体上看,国债投资的安排、使用和管理是好的,国债项目的工程质量明显好于其他建设项目。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加之缺乏经验,在国债投资管理和项目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区虚报项目,套取国债资金;有的项目挪用、拆借和挤占国债资金;有的项目管理还不够规范,没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有的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不好,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这些问题虽是少数现象,但是影响是不好的,是不能允许的。

对此,我们高度重视,正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国债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我们一定以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用好管好国债资金,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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